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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20条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2-20 | 73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五)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
  支持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型贸易平台发展,是抢占国际贸易新制高点的重要举措。出口方面,已建立“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监管模式,解决电商零售出口退税、结汇、专项统计等问题。目前,全国共有20多个城市提出需求,杭州、郑州、广州、重庆、深圳、苏州等城市已开展零售出口业务。进口方面,积极支持和指导地方开展进口试点,扩大进口业务,建立阳光渠道,实现便民惠民。目前,正在上海、重庆、杭州、郑州、宁波等首批试点城市开展试点。今年,海关总署将加紧研发出口统一版本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系统,力争6月底上线,加快与电商、物流、支付企业的对接,规范通关监管,满足全国推广需要。
  (十六)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只要企业诚信守法都有资格成为高信用企业,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和动态弹性的信用评定标准,让更多诚信守法经营的中小外贸企业,享受相应的便利通关措施。海关总署将出台新政综合考虑企业进出口业务量等实际情况,以差错率、违法次数占比等相对值的指标按季度动态评定信用等级,除非企业有走私行为或被认定为走私罪。目前,相应的“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涉及企业的分类标准和具体的信用评定标准将在新“办法”中有所体现。积极推进金关工程二期“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和“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金关工程二期“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是一个企业信用信息收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为一体的进出口领域信用管理系统。“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是依托电子口岸专网及口岸相关管理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以进出口企业为单位,以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为基础,汇集各部门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信等级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建立的一个跨部门的信息系统。“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的建立将实现进出口领域口岸部门信用奖惩联动、信息共享、业务联通。目前,两个系统的建设均在积极推进中,系统的建成将共同发挥作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十七)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规范进出口秩序。
  围绕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海关将针对冲击国内产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走私商品和突出走私问题,精、准、狠地开展联合打击和综合整治。开展打击农产品走私“绿风”专项行动,维护国家农产品安全和农民利益;重点打击各类行业性瞒骗走私,规范进出口行业秩序;打击治理沿海沿边非设关地偷运走私,封堵非法贸易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建立完善口岸、边境、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为广大守法企业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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