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为何如此重视信息系统呢?
各位关务人员可以参考海关加工贸易智能化联网监管模式。当加工贸易企业的ERP系统数据与海关对接后,就相当于企业具备了相当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可以向海关完全开放进出口相关的生产、库存数据。在海关实时联网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企业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加工贸易便利措施。此外,国税、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在开展稽查或检查时,也往往会通过核查信息系统的数据来进行。
换个角度,企业是否采用信息化管理,也是对其管理者运营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一种体现。在那些完全不依靠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或者只有简单记账软件的企业中,似乎看不到规范化管理的希望。
由此可知,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有效运作机制,是获得包括海关在内各主管机关认可的先决条件,更是获得AEO认证的前提。
既然如此,我们就按企业类型来详细谈谈这些企业申请海关AEO认证时,对信息系统的具体要求吧。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类别中,主要包括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其中,涉及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较为特殊,因此单独说明。此外,在收发货人中,还包括部分物流企业。
无论是从事一般贸易进口还是一般贸易出口,生产型企业申请海关AEO认证时,都要求以ERP系统为基础。当然,ERP系统包括采购、销售、生产、财务等主要功能,并具备基础的检索、统计功能。但仅仅这些功能,还无法体现AEO认证标准对信息系统的真正要求,即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能够相互印证。其中,信息流要求ERP系统各功能之间的数据流转可追溯,这是ERP系统的基本功能。但货物流和单证流的要求,可能就超出了ERP系统的能力范围。
以出口企业为例,严格来说,单证流是指出口制单的过程,包括禁止类合规审查和单证复核。现在,很多企业都是根据销售订单,在Excel或Word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模板上进行修改,以手动生成报关用的单证。但在单证流的要求下,应通过ERP系统设置单证模板,根据销售订单数据直接生成单证,并在系统中完成复核工作。这样,才能实现单证流与订单的相互印证。
再来看货物流,一般情况下,海关会要求出库记录与物流记录相对应,并在系统中得到体现。也就是说,系统中要形成销售订单→出库单→装货时间→司机姓名→车牌号的对应关系。但ERP系统中,往往缺少装货的相关物流信息。对于要求严格的认证关员,还可能需要对出口货物的运输过程进行监控,如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行驶过程中有无异常等。
由于一般企业的ERP系统无法满足货物流和单证流的所有要求(还有其他功能要求,请参考我后面提到的海关审核标准部分),因此,建议企业采购关务系统,与ERP系统和单一窗口进行对接,以更便捷地实现相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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