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在总结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复制推广试点成熟的创新制度措施;修订完成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为整合优化提供法律保障;构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绩效评估体系,健全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要求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2019—2020年,制定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完善相关政策;努力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载体;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建立与沿线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常态化和务实性合作机制。
海关总署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国海关上下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的抓好落实工作。同时,海关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的牵头部门,将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协作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并跟踪了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合优化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整合优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