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ant food or for dietetic purposes, in containers of a net weightcontent not exceeding 250 g.
2.For the purposes of subheading 2007.10, theexpression “homogenised preparations” means preparations of fruit, finelyhomogenised, put up for retail sale as infant food or for dietetic purposes, in containers of a net weightcontent not exceeding 250g.
这一大坨英文看下来,头晕眼花,不过机智如小编发现了一个问题哦,这里只提到了一个关于“infant”的食品,貌似跟我们注释中供“婴幼儿”的食品描述有些出入呀???
为了跟小编一样英文能力弱弱的小伙伴们能够理解,小编要来给大家解释一番:
“infant”一词,是用来描述年龄在1到12个月的孩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婴儿;而我们所说的幼儿,也就是“young children”,查找相关标准看到:
这样看来,其实这两个词真的是不一样的有木有! 那我们平时总说:某婴幼儿xxx,还有平时所说的:陶瓷xxx,这都很不标准耶!大家有没有毁三观呐,不瞒大家说,自从跟某果子学归类之后,小编的三观崩塌已久……
咳,回归正题,那我们这款食品适用于7至36个月的婴幼儿,其实就超出了均化食品规定的“婴儿”的范围,更倾向于幼儿,按照小编家里的孩子,3岁已经可以自己吃饭了有木有(不是小编的孩子,是小编亲戚家的…),所以这款食品并不能归到大家希望的21.04里面了……
所以按照小编的套路,这款食品归在21.06更适合,各位客官觉得呢?
总结几个问题:
推荐资讯